威海市第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91號公告 | ||||
| ||||
威海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根據威海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黃明春的提請,決定任命: 宋光、梁偉為威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侯進榮為威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原永忠為威海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免去: 時述森、王樹遠、于榮勛的威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職務; 宋光的威海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李軍輝的威海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萬景周的威海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徐東艦的威海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橋頭人民法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特此公告。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1年1月27日 | ||||
打印本頁 關閉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