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關于落實市第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對 《威海市2019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議意見的報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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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會: 2020年8月31日,市第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聽取并審議了市審計局局長于松濤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威海市2019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提出了審議意見。根據會議提出的意見及建議,市政府進行了深入研究、認真落實?,F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進一步發揮好審計監督作用的具體措施 (一)突出審計重點內容,不斷拓展審計監督的廣度和深度。一是突出高質量發展開展審計,圍繞新舊動能轉換、“六穩”“六?!钡戎攸c任務,扎實開展全市政府專項債券和新增財政資金管理使用、財政資金提質增效等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推動政策措施落地見效。二是突出預算執行和決算草案審計,圍繞一般性支出壓減、存量資金盤活、財政資金整合、專項資金使用等方面問題,進一步優化結構、提高效益、防范風險,提升預決算編制、執行的規范性。三是落實《威海市市屬國有企業和國有資本審計監督實施辦法》,持續加強國有企業審計監督,開展市屬國有企業經責審計和國資國企改革重點事項推進情況專項審計調查,確保國資國企改革取得實效。 (二)完善審計整改工作機制,不斷提升審計監督效能。一是貫通“五個聯動”審計整改機制。健全審計整改工作向市委審計委員會、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府報告,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定期通報經濟責任審計結論落實情況,紀檢監察機關(市委巡察)監督審計結論落實等制度,合力推進審計整改,促進重點、難點問題整改落實到位。二是健全審計整改長效機制。深入分析審計查出的典型性、普遍性和傾向性問題,狠抓源頭治理,推動行業主管部門發揮好行業領導和業務指導作用,牽頭整改行業共性問題,提升治理能力。三是強化督查考核機制。將審計整改落實情況納入全市各部門、單位目標績效考核體系,出臺《審計監督工作執行情況考核實施辦法》,完善考核措施,倒逼整改取得實效。將審計查出重大問題整改事項納入督查督辦范圍,對整改中弄虛作假、推諉扯皮、敷衍了事等問題,嚴肅追責問責。 (三)堅持問題導向抓落實,切實增強審計整改實效。一是強化單位主體責任。督促被審計單位主要負責人認真履行整改第一責任人責任,做到應改盡改。二是全面系統持續跟蹤。對納入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的問題進行全面梳理,逐條逐項列出整改責任清單,確定問題整改目標和期限,逐一對賬銷號。建立未整改到位問題臺賬,對整改情況持續跟蹤督導,實行動態管理,確保問題全面整改到位。三是突出重點難點問題。將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到位、與群眾切身利益息息相關的問題以及普遍性問題作為整改重點,以重點問題整改帶動面上問題整改,確保整改取得明顯成效。 二、整改工作部署推進情況 市政府高度重視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工作,成立了整改工作專班,深入推進審計發現問題整改工作。對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問題進行細化分解,建立整改臺賬,實行跟蹤督導和對賬銷號管理,確保所有問題整改到位。制定了審計整改跟蹤監督工作方案,結合重點領域和社會熱點,確定跟蹤監督突出問題和責任部門,開展跟蹤監督。截至目前,13個重點監督部門、單位已向市人大常委會提交了書面整改報告,涉及的69個突出問題全部整改到位,跟蹤監督成效顯著。 壓實各級各部門、單位整改主體責任,推進審計整改工作,構建起領導重視、部門聯動、措施有效的整改格局。一是注重制度建設,建立長效機制。注重“當下改”與“長久立”結合,在抓好整改的基礎上,補齊制度短板,推動源頭治理。如,市財政局將巡察、審計等發現的7類問題與2021年預算編制掛鉤,從源頭上解決屢查屢犯問題。二是強化監管職能,推動行業整改。行業主管部門牽頭督促調度行業系統問題整改,注重舉一反三,解決行業共性問題。如,市發展改革委在整改審計查出具體問題的同時,結合政府投資管理過程中的典型性、普遍性問題,認真研究上級政策,在全省率先出臺《威海市政府投資管理辦法》,將政府投資管理納入規范化軌道,切實做到審計一點、規范一面。三是貫通統籌協調,上下聯動整改。市人大常委會首次對審計整改開展跟蹤監督,市政府辦公室及時將審計整改納入督查督辦范圍,對整改工作定期督查調度,多數問題得到及時整改。 截至2020年10月底(以下整改情況均以此時間節點為準),審計工作報告中指出的50類207項問題已整改193項,其余14項正在積極推進,整改率達93%,呈逐年上升趨勢;盤活存量資金12.43億元,調減招標控制價、工程結算等7.24億元,促進非稅收入上繳入庫6.23億元,完善各類制度辦法39項。 三、市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和決算草案審計整改情況 (一)關于滯留財政專戶政府性基金等非稅收入6.11億元未及時繳庫的問題。滯留財政專戶的非稅收入已全部入庫。 (二)關于預算管理仍存在薄弱環節等問題。 1.關于預算安排未充分考慮項目資金結轉情況的問題。依托市級預算項目庫,嚴格入庫項目審核,提升預算編制質量,提高項目支出執行率;重點關注多年來預算執行情況較差的項目支出,將績效評價結果與預算編制掛鉤,適當壓減預算規?;蛴枰匀∠?。 2.關于項目支出預算代編規模仍需進一步壓減的問題。提早編制預算,為市直部門、單位進行項目論證、評審等前期工作留足時間,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和精準度;細化項目預算,要求各單位申報項目支出預算的同時制定詳細分配方案,對下轉移支付明確到區市、開發區,進一步提高年初預算到位率。 3.關于部分預算下達不夠及時的問題。采取轉變分配方式、分配環節前移、建立考核制度等措施,確保轉移支付資金在規定時限內及時分配下達。 (三)關于部分財政存量資金未統籌安排盤活使用的問題。加大資金盤活使用力度,將償債準備金3.69億元和以前年度沉淀的項目結余資金1.87億元全部入庫,由市級統籌安排。及時清算市區共建資金,組織對2017年至2019年共建項目進行清算。下一步,將分批次對其他項目進行清算。 (四)關于預算績效管理有待深化等問題。 1.關于部門績效自評范圍需要進一步擴展的問題。根據部門績效自評推進計劃,2018年組織每個部門選擇1至2個項目試點績效評價,2019年擴大到項目資金量的30%。截至目前,部門績效自評工作已實現全覆蓋。 2.關于部分績效自評結果質量不高的問題。出臺《2020年市級預算績效管理工作要點》,對部門自評價報告進行審核并抽查,對報告不實的,要求其進行整改并將檢查結果納入考核,除涉密項目外,所有自評價結果全部對外公開。 (五)關于專項資金管理還不夠完善等問題。 1.關于個別專項資金未出臺或修訂具體的資金管理辦法的問題。其中,1項專項資金已調整取消,1項將于2020年底前出臺新的資金管理辦法。 2.關于部分專項資金整合不到位的問題。在2021年部門預算編制中明確,各部門原則上只管理1個專項,并加大科技等領域資金整合力度,促進財政資金提質增效。 (六)關于部分區市、開發區庫款保障能力較弱的問題。加強庫款預警管理,2020年5月出臺《威海市國庫庫款考核及預警管理辦法》,保持庫款運行穩定。組織各區市、開發區采取嚴控預算追加、盤活存量資金、科學核定留用比例、健全庫款撥付臺賬等措施,提高庫款保障能力。 四、市直部門預算執行和績效管理審計整改情況 (一)預算編制和執行方面。 1.關于預算編報不完整、不細化的問題。責成所涉部門、單位嚴格落實預算編報相關要求,保證預算編報的科學性、完整性和準確性。 2.關于五項經費管理不嚴格的問題。責成所涉部門、單位嚴格控制五項費用支出,共修訂、制定管理制度6項,杜絕此類問題再次發生。 3.關于預算執行不嚴格的問題。責成相關單位加強對預算執行的監督管理,嚴禁無預算、超預算安排支出,確保??顚S?。 (二)內部管理及控制方面。 1.關于政府采購制度執行不嚴格的問題。責成涉及的3個部門、單位嚴格政府采購預算編制和執行,合理研判政府采購需求,對未編制政府購買服務計劃的采購項目,原則上當年不采購;對確需采購的項目,嚴格按程序報批。 2.關于專項資金分配程序不規范的問題。責成所涉部門嚴格執行“三重一大”制度規定,在制定2020年中央預算資金撥付方案時,將各區市、開發區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數量作為測算基礎,確保資金分配科學合理。 3.關于合同簽訂和管理不規范的問題。責成所涉4個部門加強合同審核,規范合同管理。其中,1個部門出臺《合同管理內部工作規范》。 (三)預算資金績效管理方面。 1.關于部分項目資金未充分發揮效益的問題。涉及的7個部門已撥付資金329.35萬元,申請上級主管部門批準調整資金用途700萬元,剩余資金將根據合同進度及時撥付。 2.關于未按規定開展績效評價的問題。責成涉及的2個部門按要求對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的17個項目、共計5410.78萬元項目資金進行了績效評價,并嚴格按規定開展相關工作。 3.關于項目庫建設及管理不規范等問題。責成涉及的3個部門進一步加強預算資金績效目標管理,建立統一規范的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科學設定績效目標,確保預算資金充分發揮效益。 (四)關于部門決算草案編制方面的問題。責成涉及的5個部門嚴格按規定編制決算,確保決算數據完整準確。 此外,個別部門、單位固定資產未及時入賬的問題,未入賬資產123.26萬元已入賬處理;以前年度審計發現的個別未整改到位問題,已完成整改。 五、國家級開發區財政預算執行和決算草案審計整改情況 (一)預算執行和決算草案審計整改情況。 1.關于部分事項未在年度決算草案中反映的問題。經區、臨港區已將利息收入974.12萬元全額繳入國庫,今后將嚴格按規定期限辦理收入繳庫。臨港區虛列鄉村振興等補助資金支出1700萬元,已全部撥付到位;應列未列項目工程款等支出6.63億元,已列支1.72億元,剩余部分將通過提升基金財力等方式及時清理轉列支出。 2.關于年初預算編制不夠科學準確的問題。責成高區、經區在今后年度預算編制中,強化預算編制精確度,充分預計稅費征收等情況,提高預算執行率。 3.關于代編預算規模有待進一步壓縮的問題。責成國家級開發區不斷細化完善預算編制管理,壓減代編預算規模,提高預算編制科學化、規范化水平。 4.關于基金預算支出調整未經市人大常委會審查批準的問題。責成臨港區細化完善預算調整方案,明確調整理由、項目和數額,并按程序上報市人大常委會審查批準。 5.關于上級轉移支付資金分解下達不及時的問題。責成國家級開發區嚴格按照財政支出預算管理有關要求,加快預算執行進度,及時下達轉移支付資金。 6.關于財政存量資金規模過大的問題。責成國家級開發區建立定期集中清理機制,嚴格落實盤活存量資金要求,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國家級開發區共清理盤活存量資金6.78億元,其中高區6443萬元、經區3.99億元、臨港區2.15億元。 7.關于預算績效管理不夠嚴格規范的問題。高區、經區分別印發《關于全面推進預算績效管理的實施意見》《關于進一步加強項目支出績效自評工作的通知》,責成臨港區進一步加強預算績效管理,實現所有預算批復項目的績效目標編制、審核工作常態化、全覆蓋。 (二)部門預算執行和績效管理審計整改情況。 1.關于預決算編制不夠準確完整的問題。責成經區嚴格按照預算管理要求,綜合考慮收入及結轉結余情況,正確反映收支結余,確保預決算編制完整、規范、準確。 2.關于預算執行不規范的問題。責成高區嚴格按預算列支資金,壓減“三公”經費等一般性支出,杜絕無預算、超預算列支及擅自改變資金用途等問題。 3.關于五項經費管理不嚴格的問題。責成涉及的3個部門嚴格履行報銷手續,確保報銷憑證符合規定、留存完整。 4.關于內部控制管理存在薄弱環節的問題。責成涉及的5個部門規范合同管理,嚴格執行公務卡結算制度和現金使用管理規定,按要求履行政府集中采購和公開招投標程序,杜絕不合規單據入賬。 5.關于專項資金分配管理不規范的問題。臨港區“重大科技創新貢獻”專項資金的現行政策文件將于2020年底到期,將重新論證出臺新的政策文件。 六、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審計整改情況 (一)關于部分項目建設程序履行不到位的問題。出臺《威海市政府投資管理辦法》,進一步加強項目立項評審審核。責成市發展改革委、市城投公司、高區建設局等部門、單位加強項目前期論證,嚴格進行初步設計審查,在設計產生偏離或重大變更時,及時提醒建設單位重新報批。 (二)關于部分項目管理不規范的問題。對工程項目存在的虛報工程量、材料設備價格偏離市場價、部分費用計取不合理、多計設計費等問題,采納了審計組提出的審計意見,責成相關單位對項目招標控制價和工程結算進行了相應調整或扣減了相關費用。 (三)關于部分項目財務管理不規范的問題。多計土地一級開發成本及固定收益4.6億元和完成投資額、貸款利息、建設管理費4833.42萬元,已責成相關單位按審計意見調整。 (四)關于相關新技術推廣應用力度有待加強的問題。計劃新增一批BIM示范項目,培養專業技術團隊,不斷提高BIM技術在社會的認知度和認可度。責成相關項目單位加快學習先進施工管理理念、技術,與代建、設計單位做好溝通協調,避免類似問題發生。 七、重大專項資金和民生工程審計整改情況 (一)養老保險基金績效審計整改情況。 1.基金可持續性方面。一是關于部分職工養老保險參保人員繳費滿15年斷繳,影響擴面征繳成效的問題,責成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加大宣傳力度,讓參保人員了解相關政策,鼓勵其繳費。二是關于居民養老保險區市、開發區財政補貼負擔不平衡的問題,責成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研究市級分擔財政補貼機制,解決區市、開發區財政負擔率相差較大的問題。 2.基金征繳政策制度執行方面。一是關于困難群體參保繳費幫扶措施需進一步落實到位的問題,責成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完善系統錄入設置,已完成7名重度殘疾人政府代繳養老保險費工作,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和殘聯將加強信息共享及核對,確保代繳全覆蓋。同時,正在理順困難群體繳費補貼政策,進一步明確困難群體享受政府補貼的范圍標準。二是關于欠費管控能力待提升的問題,已責成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對欠費企業發出《社會保險費限期補繳通知單》,責令用人單位限期補繳,今后將統籌社保征繳和企業經營情況,加強調度監管,避免新增欠費大幅增加。三是關于基金征繳不規范的問題。少繳的2.21萬元養老保險費已征繳,多繳的5.77萬元養老保險費已退還。 3.基金支付政策制度執行方面。一是關于個別單位和個人虛構勞動關系參保繳費和違規申領失業金的問題,紀檢監察機關正在核查,將根據核查結果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理。二是關于靈活就業社保補貼發放管理未與社保退費形成聯動機制的問題,鑒于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已出臺新的政策,靈活就業人員同時申領的失業保險待遇和社保補貼不再追繳。同時,改進社保補貼發放形式,每半年發放一次,避免因退費造成不一致的情形。三是關于重度殘疾人未提前享受養老待遇的問題,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做好跟蹤服務,確保提前享受養老待遇政策落地見效。四是關于養老待遇發放調整不到位等方面,已收回多領取養老待遇1.45萬元,對符合調整遺屬待遇的進行調整補發,對死亡人員個人賬戶余額及相關待遇進行了清理,已清理發放144人、261.85萬元。 4.基金管理及經辦服務能力方面。一是關于個別經辦單位基金管理不規范的問題,責成財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調整往來賬轉基金收入,補記利息收入6288.21萬元;2020年將利息分配方式進行了調整,按照各險種收入占基金收入總額的比例,每季度分別計入各險種利息收入。二是關于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社保退費、失業登記及申領失業金等關聯業務缺乏協同性的問題,將進一步加強信息共享核對,避免此類問題再次發生。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整改情況。 1.關于工程管理不到位的問題。對2個棚改項目建設進展緩慢的問題,加快推進相關工程項目。對5個棚改項目未依法履行基本建設審批程序的問題,3個項目已完成基本建設手續,其他2個項目已辦理土地手續,建設手續2020年底前辦理完成。對4個棚改項目先開工后招標、2個棚改項目已開工未招標的問題,責成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加強監管,規范項目建設管理,2個項目已完成招標手續。 2.關于資金分配管理不夠嚴格的問題。因老舊小區電梯安裝仍未完成,經區財政局尚未撥付60萬元項目資金。高區建設局項目資金530萬元已全部撥付。臨港區公租房項目租金收入5.51萬元已上繳區財政。責成環翠區加強資金管理,規范會計核算。 3.關于后續監管不到位的問題。已取消16人公租房資格,并清退房屋,收回4人多享受補貼0.57萬元,同時加大招租宣傳力度,避免公租房閑置。2020年9月出臺《威海市區住房保障家庭租賃補貼實施辦法》,明確規定已承租公租房的家庭不得申請住房租賃補貼。對個別公租房項目管理不規范問題,責成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組織公租房管理公司加強管理,做到收支兩條線。 4.關于部分區市、開發區住房租賃市場發展不充分的問題。責成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廣泛動員房地產開發企業,積極開展住房租賃業務,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 (三)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資金和捐贈款物審計整改情況。 1.關于捐贈資金物資統計不及時、不準確的問題。責成有關單位補充更正不準確信息,規范物資計量單位,及時準確統計捐贈數據。 2.關于捐贈資金匯繳不及時的問題。審計期間已匯繳至省慈善總會指定賬戶。 (四)對口支援青海資金和項目審計整改情況。 1.關于援建項目進展較慢的問題。5個項目已基本完工,3個項目正在加緊推進建設。 2.關于部分援建項目竣工驗收不規范的問題。對1個未及時組織竣工驗收的項目,組織援青管理組按規定參加驗收,項目采購單項驗收已完成,總體驗收計劃年底前完成。協調督促當地有關部門嚴格按照規定組織項目驗收工作,杜絕此類問題發生。 3.個別縣鄉結對幫扶項目管理不規范的問題。責成項目建設單位嚴格遵守基本建設項目相關規定,項目變更工程內容及時履行審批程序。 八、三大攻堅戰相關審計整改情況 (一)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審計調查整改情況。 1.關于隱性債務系統償還數據更新不及時的問題。責成臨港區強化政府債務統計和動態監控,確保數據準確,臨港區財政局已于審計期間更正了多計隱性債務余額659.7萬元。 2.關于政府債務項目未編制績效目標、未開展績效評價的問題。加強政府專項債券項目績效管理,科學設定績效評價目標,全流程開展績效評價工作,將績效評價結果作為以后年度政府專項債券項目資金支持的重要依據。 3.關于以往發現的未完全整改到位的問題。3個區市5個融資平臺公司市場化轉型不到位的問題,其中2個區市3個融資平臺已完成市場化轉型,實行市場化運作;1個區市正在探討論證將經營性資產注入平臺公司的具體措施。2個區市未按規定將注入國有企業的公益性資產剝離問題,1個區市已辦理資產處置手續,完成公益性資產剝離;1個區市進一步加強國有企業制度化和規范化建設,逐步將注入平臺公司的公益性資產剝離。2個開發區以政府購買服務名義違規融資的問題,已清理償還2.95億元;1個開發區違規舉債融資擔保,已清理3.59億元。 (二)精準扶貧政策落實和資金管理審計整改情況。 1.關于個別開發區教育資助政策執行不到位的問題。精準定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在校學生,確保應助盡助,51名符合條件的學生生活補助1.34萬元已全部發放到位。 2.關于2個區市及4個開發區凈化設備未納入村級資產管理的問題。已將價值1865.48萬元的飲水工程資產入賬管理。 3.關于1個區市及3個開發區對特殊貧困人口社會保障不到位的問題。加強部門信息數據共享,做到應補盡補,符合補貼條件的特殊貧困人口已全部享受補貼。 4.關于2個開發區金融扶貧貸款財政貼息和風險補償金三方共同監管賬戶核算不規范的問題。涉及資金790.89萬元已入賬核算。 5.關于1個區市和4個開發區扶貧項目收益資金沉淀閑置的問題。已按程序制定了具體使用計劃,將項目收益資金用于支付村級公益崗位工資、村級小型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等支出。 6.關于1個區市項目資產使用率不高的問題。已對資產進行處置,收回資金用于發展生態養殖項目。 7.關于1個區市及2個開發區風險補償金未及時核減的問題。已核減風險補償金444萬元、收回227.54萬元,統籌用于省定扶貧工作重點村美麗鄉村建設等工作。 (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及保護審計整改情況。 1.貫徹執行中央、省、市生態文明建設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方面。責成南海新區嚴格按照區域化水土保持方案,對項目建設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對建設項目開展的水土保持工程進行項目驗收。已對違法圍填海案件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2.遵守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方面。在已修復完成的12公里沙質海岸帶上建設南海風情大排檔并對外出租的問題,正在與租賃方協商處理不合規租賃問題等事宜。關于取水監管職能未有效履行的問題,已對涉及的2家企業下發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并依法處理。關于未履行入河排污口審批職能的問題,已對入河排污口進行了摸底排查,1處排污口正在辦理審批手續。關于未開展污水排入管網許可審批工作的問題,南海新區審批大廳已進駐工作人員受理此項業務。關于用水計劃管控職能未有效履行的問題,已對自來水用戶制定下達用水計劃,強化節水降耗監管。關于超采區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企業使用的自備井未按規定予以關閉的問題,已開展自備水井摸底排查工作,組織有關部門撤銷涉及的2戶企業的自備水井取水許可證。 3.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重大決策方面。責成南海新區管委將水資源論證和水土保持工作納入“十四五”規劃。小觀鎮域污水處理不力問題,責成小觀鎮政府對污水處理廠運行問題進行整改,聘用第三方公司負責正常運營及日常管護,對全鎮進行污水管線專項設計,為下步鎮區污水管網更新及全覆蓋工作做好準備。 4.完成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目標方面。已完成寶泉水庫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劃定工作。 5.履行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監督責任方面。違規圍填海的問題,目前圍堰已拆除,相關海域恢復原貌;項目非法占用海域的問題,相關公司已將海上平臺拖移,海域原狀已恢復。違法占用“萬畝松林”17.54畝用于建設停車場及會議中心的問題,正在協調相關部門進行手續補辦工作。爬山周圍毀林采石、采土問題,在2020年開展的林地變更工作中,將適宜種植林木區域劃入林地,對已破壞林地開展退化林修復與林木補栽工作。水源地范圍內違法修筑池塘的問題,已委托第三方對此項目進行生態環境影響評價,待評價完成后確定下一步整改措施?;巨r田及耕地被占用采土的問題,被占用的耕地已列入2020年礦山治理項目,2020年8月項目已完成招標,計劃2020年底完成施工治理,被占用的基本農田已責成責任單位完成土地基礎整理,預計2020年底恢復耕種條件。 6.組織自然資源資產和生態環境保護相關資金征管用和項目建設運用方面。南海新區12公里沙質海岸帶修復整治二期工程初步設計二次變更請示已按程序遞交市級主管部門研究,待論證通過獲得批復后,項目可繼續開工建設。母豬河口濕地生態修復工程未實施、專項資金閑置的問題,南海新區財政部門已將800萬元專項資金收回統籌使用,該項資金將用于五壘島灣國家濕地公園建設項目,根據項目進展撥付資金。 九、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整改情況 (一)推進“一次辦好”改革和降費政策措施落實促進優化營商環境審計整改情況。 1.推進“一次辦好”改革政策落實方面。對相關部門職責分工不明確、導致完善項目策劃生成機制工作推進較慢的問題,印發《威海市項目策劃生成管理辦法(試行)》,市政府召開專題調度會議,明確了牽頭單位。對行政許可事項劃轉不徹底的問題,市本級及有關區市、開發區已將行政許可清單內事項按要求劃轉至行政審批部門。對市本級及各區市、開發區政務服務網與部分省級部門業務系統整合不到位的問題,責成市行政審批服務局根據省級系統對接部署要求,組織市級相關部門對照清單梳理接口需求,已匯總報送省大數據局;各區市、開發區將根據上級統一部署,完成對接工作。對3個開發區“一鏈辦理”推進不到位的問題,此類事項主要集中在人防、交通運輸、衛生等領域,目前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已通過委托授權方式,將人防事項整合到開發區工程建設項目綜合受理窗口實行“一鏈辦理”,其他事項將通過“一鏈辦理”改革推進逐步交由開發區辦理。對市本級及3個區市、1個開發區未實現政務服務事項“一站式”辦理的問題,責成區市、開發區設立綜合窗口,未進駐部門授權行政審批服務局綜合窗口代為受理;為解決場地限制問題,市本級和2個區市新的政務服務大廳已列入建設規劃,1個開發區新的政務服務大廳已投入使用。環翠區和經區未制定區域評估具體辦法的問題,環翠區印發《關于對建設工程項目前置審批有關事項實行區域化評估評審的通知》,經區已完成2個區域化評估項目。對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工程報建告知承諾制工作推進不到位的問題,印發《威海市開展告知承諾和容缺辦理改革試點工作方案》,并通過窗口提示、大廳及網站公告等方式,引導業務辦理。對市不動產登記大廳窗口與人員配備比例未達標準的問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新增8名工作人員至受理窗口,人員到位后達到規定標準。對市不動產中心不動產登記指導性流程圖更新不及時的問題,已對《個人在產權證上添加或去掉配偶名字辦理流程》等3個流程圖進行了更新,并建立網站信息更新聯動機制。 2.降費方面。對小微企業未免收不動產登記費的問題,責成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對小微企業開展全面排查,分批次清退已繳納的登記費,同時優化調整減免流程,已向43家小微企業退費11.95萬元。對應減免未減免企業殘保金的問題,除2家企業注銷暫時無法退費外,其他符合免征條件的已全部退還。對未按照省級文件落實房租“三免三減半”優惠政策的問題,4個區市、開發區減免房租政策均已落實到位。對協會使用票據不規范的問題,涉及的行業協會已按程序申請領取社會團體會費統一收據。 (二)穩就業政策落實審計整改情況。 1.關于支持企業穩定發展政策落實不及時的問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在審計期間已轉發省級有關穩崗就業相關文件,并開展穩崗返還受理、審核工作;向符合政策的企業勞資人員發放短信通知9002條,開發申報系統主動精準服務,發放穩崗補貼4457萬元,惠及企業職工16.9萬人。 2.關于創業扶持政策落實不充分的問題。對財政貼息資金結余1157.54萬元的問題,已使用104.61萬元,財政部門收回1052.93萬元。創業擔保貸款申請人在還款期間退休的問題,責成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在申請人申請貸款時,提前告知貼息時限,并優化系統設置,在申請人辦理退休手續時自動提醒停止貼息。未開展創業擔保貸款業務的問題,臨港區已制定創業擔保貸款工作流程,協調銀行和擔保公司開展此項業務,并于2020年10月設立了綜合窗口,受理創業擔保貸款業務。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推薦審核手續不完善的問題,責成高區重新理順工作流程,增加經辦人簽字環節,規范申報和審批程序。3家創業孵化基地停止運營的問題,已取消其示范資格,并對所有創業基地開展排查,對不符合條件的予以取消。對未及時制定創業孵化補貼具體實施辦法的問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已印發《關于省級和市級創業孵化基地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運營補貼申領發放有關問題的通知》《關于做好2020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對相關工作進行安排部署。 3.關于就業培訓成效有待提高的問題。責成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科學設置創業培訓和職業技能培訓課程,增強授課針對性,提高學員創業能力,增加長周期內創業成功率;責成臨港區對培訓機構進行整頓,提升培訓質量。公開招標承擔政府補貼培訓項目的培訓機構,制定培訓機構管理辦法,引導培訓機構開展職業技能培訓。 4.關于就業補助政策落實不到位的問題。3個開發區均已開展就業見習工作,并及時公布了就業見習基地名單。對就業技能鑒定補貼相關政策未實施的問題,開展就業技能培訓,完成職業技能鑒定,已為參訓人員發放鑒定補貼0.48萬元。 5.關于資金管理使用不規范的問題。責成有關單位嚴格按照程序,及時下達各項就業補助資金,就業補助資金2181萬元已撥付到位,閑置就業補助資金367.26萬元已全部使用,違規發放失業保險基金0.67萬元已追回。創業擔保貸款貼息資金撥付不及時的問題,將進一步理順貼息流程,嚴格按時限完成資金撥付。 (三)鄉村振興政策措施落實審計整改情況。 1.鄉村振興相關政策措施落實方面。關于農林水支出財政投入未做到持續增長的問題,責成高區、環翠區積極推動城鄉資本等要素雙向流動,持續加大財政扶持“三農”支出力度,確保農林水投入。關于2019年投放生態型人工魚礁項目未啟動問題,環翠區正在為項目辦理海域使用權證,計劃2020年底前辦理完成;已完成13家“空殼社”清理工作。關于閑置、滯留財政專項資金未使用的問題,1個區市和2個開發區已安排使用資金210.76萬元,上繳財政519萬元,剩余134萬元將根據項目進度盡快撥付使用。關于鄉村振興專項資金6698.05萬元分配撥付不及時的問題,涉及資金已分配撥付到位。關于未制定鄉村振興重點工作計劃的問題,高區已制定《2020年度鄉村振興工作方案》,下一步將按方案抓好落實。 2.鄉村振興相關資金和項目方面。 (1)關于高標準農田建設方面的問題。一是對項目進展緩慢的問題,1個開發區已完成項目竣工驗收,2個開發區和1個部門待財務審計完成后組織竣工驗收,1個區市正在對項目工程重疊部分申請變更。二是對超權限批復高效節水灌溉項目的問題,責成相關區市、開發區加強項目監管,嚴格項目立項。三是對高效節水灌溉項目實施方案編制單位資質不合規的問題,責成相關區市、開發區嚴格選取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編制項目方案,確保方案編制質量。四是對項目立項及實施管理監管不到位的問題,責成環翠區抓好項目實施管理,堅決杜絕未批先建等情況發生。五是對財政專項資金閑置2695.49萬元的問題,2498萬元專項資金已上繳,待項目竣工驗收后撥付剩余197.49萬元。六是對2016年農田水利縣項目相關資產未移交給鎮村的問題,正在將項目資產移交給鎮村,并要求其明確管護責任,落實管護經費。七是對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未上圖入庫的問題,2個開發區已將3個項目上圖資料報市農業農村局,待統一組織開展上圖入庫時一并辦理。 (2)關于農村清潔取暖方面的問題。環翠區已組織相關鎮街重新核實群眾信息,并更正臺賬中的錯誤。臨港區已完成農村供暖專項規劃編制。責成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每年組織開展農村清潔取暖排查摸底,確保臺賬完整。 (3)關于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及生態環境治理方面的問題。環翠區已向3家違規轉包的中標單位下達整改通知,暫停涉事單位在3個月內參加環翠區招投標活動、承攬新的工程項目資格,并通報處理情況;高區已督導未達標養殖場對堆糞場進行了防滲硬化處理,并通過驗收。對部分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報告不規范的問題,責成環翠區強化工程施工監管,確保工程資料真實完整。對項目進展緩慢的問題,責成環翠區督導項目建設單位加快項目實施進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4)關于生豬生產保障方面的問題。對能繁母豬保險未做到應保盡保的問題,責成相關區市、開發區加大政策宣傳力度,提高畜牧業生產者參保積極性,引導養殖戶應保盡保。對單位保額未按規定增加的問題,責成經區加強監管,確保保險公司在今后嚴格執行各項政策。 (5)關于農村飲水安全方面的問題。責成相關區市、開發區嚴格執行有關規定,選擇有相應資質的單位編制實施方案,高質量推進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規范農村公共供水發展規劃編制程序,全面做好調研和準備工作,保障農村飲水安全項目按時實施,使項目盡早發揮效益。臨港區正組織編制農村公共供水發展規劃。 十、部分未整改到位問題的原因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從整改情況看,由于體制機制改革、審批程序履行等方面的原因,部分問題尚未整改到位,有的問題需進一步強化措施、加大力度來推動整改落實,如臨港區財政應列未列支出問題,有待基金財力增加才能逐步消化;南海新區因工程設計變更造成海岸帶修復整治工程暫停的問題,變更論證需要按規定履行審批程序,確保必要性及可行性。有些問題的整改尚需一定時間,如調整補發死亡參保人員待遇、高標準農田建設因項目規劃設計調整造成的資金未撥付等問題。對尚未整改到位的事項,將繼續督促有關部門加快推進整改,進一步健全制度措施,建立審計整改長效機制。 以上報告不當之處,請指正。 威海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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