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屆人大四次會議以來代表所提建議辦理情況的調研報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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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年度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會從10月份開始,通過發放代表建議辦理情況測評表、電話征求代表本人意見、征詢相關專門委員會對代表建議答復的意見等方式,對市十七屆人大四次會議以來代表所提建議辦理情況進行了調研。 一、辦理工作基本情況 市十七屆人大四次會議以來,共收到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以下簡稱“建議”)94件,其中,會議期間提出84件,閉會期間提出10件。按照對口辦理原則,交市政府及其部門辦理88件,市中級人民法院辦理1件,商請市委有關部門辦理5件。 目前,全部建議已辦結并答復代表。代表建議所提問題已經解決或基本解決(A類)的75件,占建議總數的79.8%;所提問題已經部分解決或者列入規劃逐步解決(B類)的9件,占9.6%;受客觀條件制約近期尚不能解決(C類)的7件,占7.4%;所提建議留作參考(D類)的3件,占3.2%。 代表建議辦結后,我委對答復情況進行匯總,向提出建議的代表(或領銜代表)發放了《代表建議辦理情況測評表》,同時通過電話逐一與代表聯系溝通,征求代表對建議辦理工作的滿意度。從反饋來看,代表對建議辦理情況表示“好”和“較好”的92份、“一般”的2份。對滿意度測評“一般”的2件建議,我委在了解情況后,與市政府辦公室及承辦單位進一步溝通對接,要求有關承辦單位核準情況重新辦理并再次答復代表。12月初,我委與有關代表再次溝通,代表均表示滿意。 二、圍繞代表建議辦理所開展的主要工作 在代表建議工作中,認真貫徹落實各級關于加強和改進代表工作的意見,不斷健全機制,完善措施,努力提升建議辦理工作質效。一是努力提高代表建議質量。堅持工作關口前移,從源頭上抓起,多措并舉協助代表提高建議質量。為代表訂閱“一報兩刊”,及時向代表提供有關信息資料;將代表專題調研、集中視察、代表小組活動與協助代表提出高質量建議有機結合;舉辦代表履職學習班進行專題培訓;在市人代會召開前,要求代表工作機構精心組織安排,協助代表確定議案建議選題;在人代會期間,各代表團確定一名熟悉代表議案建議工作的同志,負責嚴格審核把關,力求使代表提出的建議格式規范,內容明確具體,注重反映實際情況和問題,有效提高了代表建議質量。二是著力增強代表建議督辦力度。四次會議以來,人代工委根據常委會工作報告中提出的“探索重點代表建議跟蹤督辦機制,促進承辦單位提高辦理質量”的要求,提請第五十七次主任會議研究決定,由常委會領導分別選取有關重點代表建議予以領銜督辦,交由有關專門委員會跟蹤督辦,有力推動了代表建議辦理的質量和效率。各專門委員會注重將代表建議督辦工作和專題調研、執法檢查工作有機結合,采取座談交流、電話問詢等多種方式,積極開展督辦工作。人代工委積極做好綜合協調與日常督辦工作,注重加強與承辦單位的溝通聯系,對承辦單位反映的問題,積極協調、共商解決辦法,對辦理不及時或敷衍辦理的進行催辦和督辦。三是推進建議辦理工作公開化。利用威海人大門戶網站等平臺,對代表所提建議予以公開。要求各承辦單位在各自網站上逐步公開辦理情況和辦理結果。此外,還將每位代表提出建議的情況,作為代表履職的實績,記入履職檔案。 各承辦單位也都十分重視代表建議辦理工作,把建議辦理工作作為堅持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保障人民當家作主的政治責任,作為集民意、匯民智、查短板、促工作的重要抓手,不斷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絕大多數承辦單位將與提出建議的代表溝通作為辦理答復的必經程序,辦前聯系、辦中見面、辦后回訪,深入聽取代表的意見建議,了解基層實際情況和存在問題,提高辦理代表建議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各承辦單位通過辦理代表建議,推動解決了一批社會關切、群眾關注的問題,也促進了自身工作水平的提升。 三、存在的問題 總體上看,代表建議的辦結率和代表們對建議辦理的滿意率均比較高,但不同程度上還存在著一些問題: 一是少數承辦單位仍然存在著重視程度不夠的問題。有的承辦單位在建議辦理過程中與代表溝通還不夠充分;有的承辦單位答復內容敷衍空洞、過于簡單草率等。 二是還存在重答復輕落實的現象。部分答復意見以介紹工作成績為主,擺成果和作法的多,對下一步落實代表建議的措施針對性不強;有的將辦理建議變成答復建議,特別是對一些時效性長,需要長期推進、跟蹤落實的建議,缺乏切實可行的計劃和措施。 四、幾點建議 (一)進一步提高對代表建議辦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做好代表建議辦理工作是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提出的“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和尊重代表主體地位、民主權利的重要體現。各承辦單位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強化尊重代表的權利,就是尊重人民的權利,保障代表依法履職,就是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觀念。要把辦理代表建議與轉變作風、改進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充分發揮代表建議在推進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中的重要作用。要樹立代表建議辦理無小事的觀念,提高自覺接受代表監督的意識,不斷增強依法辦理代表建議的政治責任感。 (二)不斷完善改進代表建議辦理機制。健全有效的工作機制,是保證代表建議辦理質量和效率的基礎。各承辦單位要堅持“文來文往”和“人來人往”有機結合,做到每件代表建議都必須與代表溝通后再答復。要加強對辦理工作的考核監督,對代表反映集中且短期能夠解決的問題,督促盡快解決;對一些辦理難度較大、短期內難以見到成效的,應建立答復承諾解決事項的臺賬,推動該項工作常態化、長效化。要加強部門協作聯動,凡建議涉及多個單位的,主辦單位和協辦單位之間要加強溝通聯系、密切協作,確保形成工作合力。 (三)切實提高代表建議辦理工作實效。各承辦單位要在認真研究辦理的基礎上,按照實事求是、明確具體的原則,區別不同情況答復代表。代表意見已經解決或采納的,應當明確答復代表;列入計劃或規劃的,應當告知代表解決方案、時間表和路線圖;暫時難以解決的,應當如實說明情況和理由,做好解釋工作;對供承辦單位參考的建議,也要主動與代表聯系溝通,說明有關工作情況,取得理解和支持,努力讓代表對辦理工作真正滿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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