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2019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的初審意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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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有關法律規定,2020年12月中旬,在常委會分管領導的帶領下,財經委員會在預算工委對市政府提交的《威海市人民政府關于2019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進行預先審查的基礎上,進行了初步審查?,F將審查情況報告如下: 財經委員會認為,市政府及其相關部門高度重視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工作,認真落實市人大常委會有關審議意見,明確責任、強化措施,將相關部門整改工作納入目標績效管理考核,會同市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對財政預算、部門預算、政府投資項目管理等五方面問題、13個責任部門開展跟蹤監督,整改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有力推動了重大政策落實和財政管理水平提升。截至2020年10月底,審計工作報告中指出的50類207項問題多數完成整改,少數未整改問題正在積極推進。共盤活存量資金11.2億元,調減招標控制價、工程結算等7.24億元,促進非稅收入上繳入庫6.23億元。根據審計建議,相關部門完善各類制度辦法39項。 同時發現存在的主要問題是:仍有部分問題未整改到位,個別問題整改實效不夠明顯,盤活存量資金安排使用不夠規范等。以上問題,應予以重視,加以改進。 就進一步做好“同級審”查出問題整改工作,財經委員會提出如下建議: 一是加大審計查出問題整改監督力度。審計部門要明確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標準,嚴格評判整改效果,對無具體整改實效的問題,應列為未完成整改事項,明確整改時限,壓實整改責任,加強跟蹤督導,推動責任部門單位提高整改效率,按時完成整改任務。在下年度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時,要將本年度未完成整改問題的整改情況列入報告范圍。市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將加強對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整改情況的跟蹤監督,不斷拓展跟蹤監督范圍,繼續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加大力度促進解決屢審屢犯問題,切實推進審計查出問題改到位、見實效。 二是健全完善審計查出問題整改長效機制。被審計部門單位要牢固樹立法治思維和紀律意識,深入分析問題性質和成因,提出系統解決問題的辦法和措施,同時舉一反三,從源頭上加強管理、規范制度。對情況較為復雜、短期難以整改到位的問題,要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分階段整改落實,不能久拖不決。要著力加強財務隊伍建設,加大培訓和考核力度,不斷提高財務人員素質,切實提高部門預算管理水平。 三是進一步加強審計整改成果運用。要強化責任意識,增強審計工作的前瞻性,及時發現反映改革發展、政策落實和財經秩序維護等方面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著力推動各方面體制機制更加健全完善,切實發揮“治已病、防未病”的作用。要適時向市人大常委會提交審計查出問題清單及整改情況清單,加大審計結果及其整改情況的公開力度,將提交市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報告全文向社會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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