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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日上午,市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 自2021年1月1日起,《威海市山體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實施。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研究室主任修振竹主持會議,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王海威通報了《條例》的立法背景、過程和主要內容,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副局長孫友介紹了《條例》的貫徹落實措施,并分別回答記者的提問。
該條例的制定積極回應了廣大市民的立法關切,對保障城市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可持續發展具有重大意義。